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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必看!香港黄金首饰购买法例

    点击数:1419 次 发表时间:2012-09-14 文章分类:[贵金属]

    [导语]必看!香港黄金首饰购买法列例,要去香港买黄金首饰的人注意了,香港针对购买黄金的这一活动可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哦,去香港旅游购物的人可要好好看看!

     

     

            香港黄金首饰的购买是很多大陆的游客不会错过的一个项目,但是香港的法规和大陆不太一样,去香港选购黄金首饰之前还是看清楚比较好。
     
             香港售卖的黄金和白金首饰都必定铸上准确的黄金或白金成色,例如18K或24K等等;如标明9999,那表示饰件之99.99%重量是黄金。购买金饰时请确定单据上列明的黄金的成色,重量,以及当日的金价,除了保障自己,也是日后到金铺要求回购时的有效证明。
     
      K金:人工费用占比例大,如18K金含金率只有75%,熔金后又只剩下五成半,来回损耗后剩下五成,香港金饰店也只以较低的价钱回收。但K金款式多,属年青人较喜欢的金饰。
     
      千足黄金:回炉收回百分之九十九以上,回收价钱高,顾客将此类足金拿到原铺退回,可以取回绝大部分购买时的金钱(假如金价不变),损失的只是金饰师傅的加工费。
     
      千足白金:回炉损耗大,熔金后只剩六成,金铺回收也只给回顾客较低的回购价钱。
     
    必看!香港黄金首饰购买法例
     
    必看!香港黄金首饰购买法例
     
      有关香港黄金法例之部分内容:
     
      1. 依照一九八四年一月十三日颁布之一九八四年商品说明(标注)黄金及黄金合金法令,凡在贸易或商业过程中,除若干情况及例外,任何人供应之任何含金量不少于8K或千份之三百三十三之黄金或黄金合金制品,均须具有成色标注附随发票或收据。
     
      2. 示明成之标注必须:
     
      (1) 以阿拉伯数字,示明黄金含量成色之K数;
     
      (2) 以阿拉伯数字,示明黄金含量成色之千份数;
     
      (3) 以(足金)字样,此是表示成色不少于990。
     
      3. 任何人在贸易或商业过程中,供应任何黄金或黄金合金制品,须在供应时向购买者发票或收据,列明:
     
      (1) 供应商之名字及地址;
     
      (2) 制品名称及成色标注;及视乎制品情形列出;
     
      (3) 以黄金所制成部份及以其他部金属所制成部份之说明;
     
      (4) 以不同成色之黄金所制成部份之说明;
     
      (5) 任何豁免标注之制品或其份之说明。
     
      4. 供应商必须在开票日期后三年内,保留发票或收据之副本。
     
      5. 凡未能遵守该标注令之商人,一经简易诉讼程式定罪后,可被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两年;若经公诉程式定罪,则可被罚款五十万及监禁五年。
     
            有想要去香港购买黄金首饰的可要看清楚了,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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